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第一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二)公平至上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工作组织,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坚持客观评价,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质量为先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坚持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二、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成立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监督小组、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所的博士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综合考核、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生的申诉释疑工作。
(三)材料审核小组:具体负责考生材料审核评定。
(四)综合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面试)的各项工作。
三、综合考核
(一)招生专业及其计划
我所2021年拟招收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2名(非定向就业生)。具体见下表:
招生专业
|
拟招生计划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1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1
|
(二)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我所以二级学科为单位根据材料审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材料审核成绩=外语成绩×10%+专业基础×90%。具体名单见我单位网页相关通知。
(三)综合考核方式
我所2021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工作通过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主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备用系统:腾讯会议。
(四)综合考核时间地点
综合考核时间:4月22日下午2:30;地点:西南大学荟文楼8楼802室。
(五)考生身份核查
我所将运用“两识别”即“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综合考核时需向我单位提交核验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
(六)综合考核内容
为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博士生招生考试的综合考核和录取,我所综合考核成绩采用量化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由考核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
2.综合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不低于30分钟。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构成为外语30分,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70分。
3.每位考生需准备15分钟左右的PPT,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并于4月21日前发至邮箱:112438926@qq.com。
(七)综合考核设备准备
1.熟悉综合考核远程操作平台
所有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提前准备好电脑、手机等设备用品,具体要求详见《西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考生登录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考生凭学信网账号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请考生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①下载安装;②注册登录;③实人验证;④阅读系统须知;⑤选择报考学校及考试;⑥确认准考信息、承诺书;⑦交费(本次综合考核免费);⑧选择面试考场;⑨进入考场前实人验证;⑩远程面试。
2.考生端设备要求
我所复试小组秘书将在4月22日上午9:30视频连线各考生进行远程网络平台模拟演练,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综合考核工具及考生身份核查材料原件及综合考核诚信承诺书,并保证通讯和网络畅通。考生端必须实行双机位(有高清摄像头的电脑+手机或双手机或有高清摄像头的双电脑)、双网络(电脑wifi+手机4G)。不得使用耳塞等视听设备。具体要求详见《西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3.综合考核
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前考生根据指令考生在视频前拿着摄像头环视一周,便于考官查看环境,考生在综合考核过程中双手放到桌面上,一个设备置于考生正前方,一个设备置于考生侧后方,便于考官全程督查考生。
特别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综合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
(八)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由综合考核小组教师独立对每个考生进行评分,综合考核小组教师的平均分为考生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
综合考核成绩以专业为单位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综合考核成绩等于或高于60分视为综合考核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跨一级学科专业考生在综合考核中以面试的形式进行加试,加试成绩达到60分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我所在综合评定申请人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按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一)拟录取方式
按照专业录取,同一专业按照申请人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二)调剂
无合格生源的导师,优先调剂同一级学科合格生源数大于招生数的导师录取后余下的综合考核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如考生不同意调剂,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由后面的依次递补。
无合格生源、也不同意接收调剂生的导师,其招生计划由我所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术委员会讨论后根据单位发展需要进行调整分配。
(三)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取:
1、思想品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等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
7、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电子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112438926@qq.com)。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考生管理
(一)考生诚信管理。考生须在参加综合考核前提交《西南大学2021年博士考生诚信考生承诺书》(电子pdf版先发至邮箱:112438926@qq.com),考生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我所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慎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二)加强考生身份识别,我所将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三)报名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四)考生学籍学历信息审核。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所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将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在综合考核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务必在参加综合考核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至我所,否则,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五)入学后3个月内,我所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对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等材料的再次核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监督及质疑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负责、严格自律,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复议制度。我单位成立以所长为负责人的综合考核监督小组,负责我单位综合考核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综合考核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八、招生咨询与联系电话:
招生信息请查询以下网页:http://xinshi.swu.edu.cn/。
咨询电话:023-68254210,联系人:许老师
办公地点:西南大学荟文楼8楼中国新诗研究所805-2室。
中国新诗研究所
2021年4月16日
/viscms/u/cms/xinshisuo/202104/19194125p1dj/15110800m8gx_西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考生须知.docx
/viscms/u/cms/xinshisuo/202104/191830201z8d/15110800skiv_附件七西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docx
/viscms/u/cms/xinshisuo/202104/19183040jwhv/15110800vh5x_综合考核考生操作流程.docx
/viscms/u/cms/xinshisuo/202104/191830534ezt/15110800zd8g_附件八西南大学2021年博士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