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臧克家奖学金评奖条例暨第17届评奖活动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8 12:49:27    作者:    浏览次数: 次

“臧克家奖学金”评奖条例(总则)

一、指导思想

 评奖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持权威性和公正性,凝聚新诗发展新生力量,鼓励青年学者从事中国新诗研究,共同推动现代汉语诗学话语体系的建设和中国新诗的创新发展。

二、参评条件

最近一年毕业且品学兼优的博士学位获得者,或通过论文评审的应届博士生(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已参评过的学者不再参评);

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属于中国新诗范围。

三、评奖标准

坚持创新性与规范性相统一的原则。鼓励原创性,期待研究者具有开阔的学术视野、新颖的研究视角、鲜明的理论观点、严谨的学术规范。如发现参评者有违背学术道德行为,实施一票否决制。

四、评奖机构

 由“中国新诗创研基金”理事会组织成立评奖委员会,评奖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奖工作。评奖委员会由5名委员和1名秘书构成,委员由长期从事中国新诗研究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实施申请者导师和亲属回避制度。

五、评奖程序

1.每年4月下旬发布评奖公告,成立评奖委员会。

2.61-610日完成评选工作,每届评选1-2名。

3.6月中下旬公示结果、发布获奖信息并发放奖金。

4.108日(臧克家诞辰)举行颁奖仪式,颁发获奖证书。

六、评奖经费

奖金主要来自“中国新诗创研基金”中的“臧克家奖学金”,差额部分由“中国新诗创研基金”理事会负责筹措。

七、本条例由“中国新诗创研基金理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

                                      中国新诗创研基金理事会

                                       2025420日(修订)



17届“臧克家奖学金”评奖活动公告

 

1986年,中国现代著名诗人臧克家先生在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设立“臧克家奖学金”,旨在奖励新诗所的优秀研究生,至20215月已颁发14届、25人次,获奖者大多已成为新诗研究领域的知名学者。20216月,中国新诗研究所成立“中国新诗创研基金”,著名诗歌理论家吕进先生与臧克家先生的家人商议后共同出资,将“臧克家奖学金”本金扩充后纳入“中国新诗创研基金”,并面向全国高校,奖励从事新诗研究的近期优秀博士学位获得者。

“中国新诗创研基金”的成立,“臧克家奖学金”的发展,得到了新诗所校友(如首届奖学金获得者胡兴先生)、全球诗歌爱好者、创作者和研究者的关注和支持。20255月至6月将开展第17届“臧克家奖学金”评奖活动,欢迎从事华文新诗研究、最近一年内获得博士学位者或通过论文评审的应届博士生关注和参与。评奖细则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品学兼优,符合评奖总则相关要求。

2.20249-20256月期间毕业的博士学位获得者或通过论文评审的应届博士生。

3.博士学位论文研究领域为中国新诗。

二、评奖流程

   1.由导师推荐,符合条件者自愿参评。

   2.参评者填写参评表格,将表格和相关附件(PDF全文版,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等相关信息)在2024531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3.61-610日,评奖委员会完成评奖工作。

4.611-619日,评奖结果公示(应届博士生在公示期结束前,向主办方提供通过答辩的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获奖资格)。

5.620日,评奖结果公布并颁发奖金。

6.108日(臧克家诞辰),举行颁奖仪式,颁发获奖证书。

三、奖项设置:“臧克家奖学金”1-2名,奖金各1万元。

四、参评资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531

五、联系方式

邮箱:zangkejiajxj@126.com 电话:13308337696 13399808959

 

中国新诗创研基金理事会

2025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