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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研究生学术活动组织及资助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12-03 12:12:57    作者:    浏览次数: 次

  为提高研究生的调动研究生组织及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的积极性,特制度研究生学术活动及资助办法如下。

  一、按照培养方案,本所研究生必须参加学术报告、前沿讲座(学术型硕士生不少于5次;博士生至少8次,并做至少2次学术报告)。

  二、中国新诗研究所将利用一切机会,聘请校外专家做学术报告,要求所有研究生必须参加;要求研究生必须参加一年一度的学位论文答辩会。

  三、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中国新诗研究所及中国诗学研究中心定期主办的“华文诗学名家国际论坛”及其他不定期的学术会议,提交论文并参加学术交流的研究生,将按相关规定以一定分值计入奖学金评定及各类评优活动。

  四、鼓励研究生不定期组织、参加本所“清谈”读书会及学校研工部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组织者和参加者按相关规定以一定分值计入奖学金及各类评优活动。

  五、划拨专项经费用于“五月诗社”的原创诗歌大赛及《五月诗刊》的编辑与发行。

  六、拨出一定经费用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之后外出访学,以提高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

  七、每一学年度结束之际,召开研究生年度科研总结及表彰大会,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给予奖励。

                                          中国新诗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