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至上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工作组织,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坚持客观评价,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质量为先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三)以人为本
做实做细招生工作服务,及时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成立中国新诗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情况处置领导小组、招生监督小组、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博士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等。
(二)招生工作应急情况处置领导小组: 组织复试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复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三)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综合考核、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生的申诉释疑工作。
(四)材料审核小组:具体负责考生材料审核评定。
(五)综合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面试)的各项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其计划
我所2023年拟招收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1名,少干计划博士研究生1名。具体见下表:
招生专业 |
拟招生计划 |
备注 |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
1 |
普通计划 |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1 |
少干计划 |
备注: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核或无法录取,责任自负。
四、综合考核
(一)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我所根据考生材料评定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一定数量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材料审核成绩=外语成绩×30%+专业基础×70%。具体名单见我所网页相关通知。
(二)综合考核方式
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工作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采用面试进行综合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30分钟(考生同意提前终止的除外)。
(三)综合考核时间地点程序
1.时间:2023年4月26日8:30。
2.地点: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0802教室
3.程序: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应于考核当日8:00到中国新诗研究所0803教室报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以供核验: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代表性学术成果等。
考生现场抽取综合考核次序。0803为考生候考区域,0802为综合考核考场,皆进行封闭管理,并安排有专人进行候考区域和考场的秩序管理。请考生严守考场纪律,候考全程保持安静、不能交流讨论。
(四)综合考核内容
为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博士生招生考试的综合考核和录取,我所综合考核成绩采用量化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主要依据考生提供的《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上的相关内容进行,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成绩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由考核小组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考察,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心理健康测评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4.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研究潜力、学术研究计划等。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同意提前终止的除外)。每位考生需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屏幕分享方式进行),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由外语、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含思想品德及身心健康)构成,外语权重占30%,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权重占70%。
综合考核成绩=外语水平*30%+专业知识*40%+创新能力*20%+综合素质*10%
跨专业考生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道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相关问题,具体题目由综合考核小组决定。
(五)加强考生身份核查
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须向我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以供核验: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代表性学术成果等。
五、拟录取规则
依据专业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按学校关于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和招生指标分配的有关政策确定的指标分配开展录取工作。
(二)普通计划按一级学科公平公正进行录取。普通计划考生按一级学科为单位,在符合规定的前提条件下,结合导师招生计划数,每位导师原则上必须依据其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少民骨干计划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录取。少民骨干计划的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规定。少民骨干计划与非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之间不得互转。在符合规定的前提条件下,结合导师招生计划数,每位导师原则上必须依据其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取:
1.思想品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等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
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
8.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
9.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电子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qiqich@swu.edu.cn)或纸质版邮寄到我所。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七、考生管理
(一)考生诚信管理。考生须在参加综合考核前提交《西南大学2023年博士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学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慎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二)加强考生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三)报名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四)考生学籍学历信息审核。根据教育部要求,中国新诗研究所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在确认学籍学历真实性之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此,综合考核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进行严格审核。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务必在参加综合考核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至中国新诗研究所,否则,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五)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核中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入学后3个月内,中国新诗研究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对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等材料的再次核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信息公开和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中国新诗研究所网站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中国新诗研究所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受理部门: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邮箱:qiqich@swu.edu.cn
电话:023-68254210(程老师)
地址: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805办公室
网页:http://xinshi.swu.edu.cn/
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
2023年4月19日
附件1:西南大学2023年博士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