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西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西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所各二级学科考生上线情况,经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调剂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中国新诗研究所调剂工作在中国新诗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负责制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实施细则,明确初试成绩及学业要求,审核符合要求的调剂名单。
第四条 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本所调剂复试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
第五条 中国新诗研究所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调剂考生的面试,并给出复试成绩。
接收调剂专业和调剂计划
第六条 我所拟接收调剂计划如下: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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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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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接收调剂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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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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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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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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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基本要求
第七条 申请调剂的考生在符合《西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基础上,须同时达到相关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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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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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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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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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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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中国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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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单科不低于国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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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报考专业一级学科应是中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前4位是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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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科目与我校考试科目相同,或初试科目与我校考试科目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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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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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3月31日上午9:00—4月1日上午9:00(如未接满,则会视情况再次开通)。
第九条 调剂名单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择优调入。但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生,应严格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调入。进入复试的调剂名单由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调剂名单确定后由工作秘书发出复试通知,符合接收条件的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需尽快在调剂平台上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并按“中国新诗研究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参见我单位网站通知)准备好复试材料。
调剂考生单独组织复试,复试时间:4月7日开始。
第十条 复试结束后,对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调剂平台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否则将取消待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调剂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拟录取名单的确定、体检要求等都按照“中国新诗研究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执行。
其 他
第十二条 对不符合我所调剂要求的考生,我所有义务及时答复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国新诗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以上信息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同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未尽事宜参阅“中国新诗研究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联系方式:
电话:023-68242322 邮箱:78971015@qq.com
第十五条 调剂复试工作联系方式
1.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23-68254210
邮件:112438926@qq.com 邮编:400715
2.收件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
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
2021年3月30日